陈红冰,女高音歌唱家,国家一级演员,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。曾任杭州歌舞团副团长、浙江省音乐家协会常务理事、杭州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等职。第八、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,第七、第八、第九届杭州市人大代表。
1990年率先在浙江省举办个人独唱音乐会,1994年应邀在日本举办个人独唱音乐会。曾主演10余部大型歌剧,为10余部电视剧配唱,为电视台、电台录歌近百首,成立“陈红冰音乐工作室”。
2015年1月,担任浙江艺术职业学院音乐系客座教授,成立“谭丽娟、马建华、陈红冰声乐专家工作室”。